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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学专业

【来源:美术学专业 | 发布日期:2018-05-14 】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面向文化艺术领域,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较系统地掌握美术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科学的美术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,具有一定的美术鉴赏、美术表现与创作、美术教育教学等应用能力,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、较高的科学与人文素养、突出的创新精神,可到相关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,能在中小学及企事业文化艺术领域,从事美术教学与社会美术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二、培养要求

(一)通用要求

1.思想政治素质: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.道德法纪素质:具有良好的规则意识,遵守道德规范和纪律法规。

3.身心健康素质: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
4.科学文化素养: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等基础知识,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。

5.信息应用能力:具有较好的信息获取、评价、交流、传递和应用的能力。

6.语言交际能力: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。

7.创新创业能力: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创业意识,具有良好的思维方式。

8.团队协作能力: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、交流沟通、环境适应和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的能力。

9.自我学习能力: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。

(二)专业要求

1.知识规格与要求

①掌握中外美术发展演变的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;

②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;

③掌握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;

④熟悉中小学美术教学的课程标准;

⑤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和教学方法;

⑥掌握美术创作的基本方法。

2.能力规格与要求

①综合运用美术理论和实践方法,分析解决美术表现和创作问题的基本能力:

掌握美术评析的方法,具有较高的美术鉴赏和评析能力;具有运用一种以上绘画语言形式进行美术表现或创作的基本能力;掌握设计与工艺的基本方法,具有运用设计语言形式进行工艺制作、创意设计等方面的美术应用能力。

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:

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、标准和方法,具有教学方案设计、执行、改进和不断提升的教学能力;具有基础美术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项目开发的基本能力;掌握中小学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和教育规律,具有班级管理和学生健康教育的管理能力。

③创新创业能力

掌握艺术思维、艺术创新的基本方法,综合运用美术方式进行美术教育教学及其它社会服务工作,具有运用美术方式进行美术教育、艺术创作与设计、美术策划、文化宣传等创新与创业的基本能力。

3.素质规格与要求

①政治素质要求: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。

②人格素质要求:具有科学的世界观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,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
③创新创业素质要求:热爱美术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一定的美术技能,具有创新创业的意识和精神,具有遵纪守法、敬业爱生、团队协作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的职业素养。

三、课程设置

(一)主干学科

美术学、教育学

(二)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1.核心课程

中国美术史(48学时)、外国美术史(48学时)、艺术概论(32学时)、国画(128学时)、油画(128学时)、版画(64学时)、教育学(32学时)、心理学(32学时)

2.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毕业论文(设计)、创新创业实践、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、艺术实践等。

(三)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

课程类型、学分及比例分配表

课程类型

课程

性质

总学时

理论

学时

实验实践

学时

总学分

理论

学分

实验实践

学分

学分所占比例

通识

教育

课程

公共基础平台

必修

784

400

384

43

25

18

26.87%

公共选修模块

选修

160

160

0

10

10

0

6.25%

专业

教育

课程

专业基础课程

必修

632

132

500

19.5

4

15.5

12.19%

专业核心课程

必修

512

252

260

22

5

17

13.73%

专业拓展课程

(专业选修课程)

选修

502

274

228

32.5

17.5

15

20.32%

集中实践环节

必修

35周

33

33

20.63%

合计

2590

1218

1372

160

61.5

98.5

100%

学分比例说明

1.本专业总学分为160学分;

2.本专业实验实践学分为98.5学分,其中公共基础平台18学分,专业基础课程15.5学分,专业核心课程17学分,集中实践环节33学分,占总学分的61.56%。

3.专业课总学分为107学分,其中专业基础课程19.5学分,专业核心课程22学分,集中实践环节33学分,专业拓展(选修)课程32.5学分。专业拓展(选修)课程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 30.37 %。

四、修读要求

(一)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

标准学制四年,弹性学制三至八年。毕业最低修读学分为160分,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
(二)毕业标准与要求

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,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,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160学分,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,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;学科基础课程必修19.5学分;专业必修课程22学分,专业选修课程32.5学分;集中实践教学环节33学分。另外,修读创新创业教育不少于10学分,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合格,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标准,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合格,通过毕业论文答辩,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