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面向文化艺术领域,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较系统地掌握美术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科学的美术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,具有一定的美术鉴赏、美术表现与创作、美术教育教学等应用能力,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、较高的科学与人文素养、突出的创新精神,可到相关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,能在中小学及企事业文化艺术领域,从事美术教学与社会美术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(一)通用要求
1.思想政治素质: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道德法纪素质:具有良好的规则意识,遵守道德规范和纪律法规。
3.身心健康素质: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4.科学文化素养: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等基础知识,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。
5.信息应用能力:具有较好的信息获取、评价、交流、传递和应用的能力。
6.语言交际能力: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。
7.创新创业能力: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创业意识,具有良好的思维方式。
8.团队协作能力: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、交流沟通、环境适应和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作用的能力。
9.自我学习能力: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。
(二)专业要求
1.知识规格与要求
①掌握中外美术发展演变的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;
②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;
③掌握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;
④熟悉中小学美术教学的课程标准;
⑤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和教学方法;
⑥掌握美术创作的基本方法。
2.能力规格与要求
①综合运用美术理论和实践方法,分析解决美术表现和创作问题的基本能力:
掌握美术评析的方法,具有较高的美术鉴赏和评析能力;具有运用一种以上绘画语言形式进行美术表现或创作的基本能力;掌握设计与工艺的基本方法,具有运用设计语言形式进行工艺制作、创意设计等方面的美术应用能力。
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:
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、标准和方法,具有教学方案设计、执行、改进和不断提升的教学能力;具有基础美术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项目开发的基本能力;掌握中小学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和教育规律,具有班级管理和学生健康教育的管理能力。
③创新创业能力
掌握艺术思维、艺术创新的基本方法,综合运用美术方式进行美术教育教学及其它社会服务工作,具有运用美术方式进行美术教育、艺术创作与设计、美术策划、文化宣传等创新与创业的基本能力。
3.素质规格与要求
①政治素质要求: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。
②人格素质要求:具有科学的世界观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,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③创新创业素质要求:热爱美术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一定的美术技能,具有创新创业的意识和精神,具有遵纪守法、敬业爱生、团队协作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的职业素养。
三、课程设置
(一)主干学科
美术学、教育学
(二)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1.核心课程
中国美术史(48学时)、外国美术史(48学时)、艺术概论(32学时)、国画(128学时)、油画(128学时)、版画(64学时)、教育学(32学时)、心理学(32学时)
2.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毕业论文(设计)、创新创业实践、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、艺术实践等。
(三)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
课程类型、学分及比例分配表
课程类型 |
课程 性质 |
总学时 |
理论 学时 |
实验实践 学时 |
总学分 |
理论 学分 |
实验实践 学分 |
学分所占比例 |
通识 教育 课程 |
公共基础平台 |
必修 |
784 |
400 |
384 |
43 |
25 |
18 |
26.87% |
公共选修模块 |
选修 |
160 |
160 |
0 |
10 |
10 |
0 |
6.25% |
专业 教育 课程 |
专业基础课程 |
必修 |
632 |
132 |
500 |
19.5 |
4 |
15.5 |
12.19% |
专业核心课程 |
必修 |
512 |
252 |
260 |
22 |
5 |
17 |
13.73% |
专业拓展课程 (专业选修课程) |
选修 |
502 |
274 |
228 |
32.5 |
17.5 |
15 |
20.32% |
集中实践环节 |
必修 |
35周 |
|
|
33 |
|
33 |
20.63% |
合计 |
|
2590 |
1218 |
1372 |
160 |
61.5 |
98.5 |
100% |
学分比例说明 |
1.本专业总学分为160学分; 2.本专业实验实践学分为98.5学分,其中公共基础平台18学分,专业基础课程15.5学分,专业核心课程17学分,集中实践环节33学分,占总学分的61.56%。 3.专业课总学分为107学分,其中专业基础课程19.5学分,专业核心课程22学分,集中实践环节33学分,专业拓展(选修)课程32.5学分。专业拓展(选修)课程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 30.37 %。 |
四、修读要求
(一)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
标准学制四年,弹性学制三至八年。毕业最低修读学分为160分,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(二)毕业标准与要求
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,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,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160学分,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,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;学科基础课程必修19.5学分;专业必修课程22学分,专业选修课程32.5学分;集中实践教学环节33学分。另外,修读创新创业教育不少于10学分,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合格,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标准,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合格,通过毕业论文答辩,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。